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以及缴存政策内容进行了统一。
该政策自2021年2月1日之日起施行。近日,市公积中心官网公布了相关细则文件:
1、夫妻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内房产无论在哪一方名下,都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需间隔12个月。
3、配偶在省公积金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4、岳阳、株洲、湘潭按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办理。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65岁,女性60岁,ps:女性高职称及处级干部,可以延长到65岁),最短不少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实际可贷额度测算:
1.可贷额初测计算公式: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15;
2.当前最高可贷款额为60万,最终可贷额根据初测、个人征信、银行剩余贷款余额、还款能力及其他相关情况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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