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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38****1044 发布于 2021-06-28 14:52:42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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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7905 2021-06-29 08:39:10
    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自建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自建住房不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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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1453 2021-06-29 18:59:26
    依据《青岛本人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的要求,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是用以员工选购当地国有土地上能够申请办理产权年限的自己住住房,且须用所买住房作质押担保。因为自建住房一般是在乡村集体用地或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可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故自建住房没有申请办理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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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1595 2021-06-29 15:39:33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员工购买城市国有土地可以处理产权的自营住宅,必须以购买的住宅作为抵押保证。自营住宅一般建在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地上,建设中不能进行抵押登记,自营住宅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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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1203 2021-06-29 10:40:30
    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员工可以购买市国有土地处理产权的自营住房,必须以购买住房为抵押担保。自营住宅一般建在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上,建设中无法进行抵押登记,自营住宅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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