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用地50年。
依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要求,工业生产用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加工厂、工业园区)全国统一实行的农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期限满可全自动续签。
依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要求,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大期限按以下主要用途明确:定居用地70年;文化教育、高新科技、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用地50年;商业服务、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用地40年;仓储物流用地50年;综合性或是别的用地50年。
住房的农田使用年限为70年,自获得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之际起算。公有住房的产权农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快地面上房子报名参加房改办以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的房子为标准。经适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文化教育、文化艺术、体育文化、环境卫生等公益慈善性农田使用年限为无期;商业服务、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用地40年;综合性或是别的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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