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就是指回迁特性或是安居特性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特性处会标识“依照经济发展可用住宅管理方法”这类房屋发售买卖不会受到是不是满五年限定,房产契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与商品房一致,但选购北京市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是需依照房屋交易量价钱的3%(以网签备案价钱为标准)交纳土地出让金。
这类房地产大部分是“拆迁补偿安置”类房地产或是“拆迁房”,仅仅不动产登记证上标明为经济适用房,可是不会受到经济适用房5年限定,只需获得不动产登记证就可以发售买卖,除开依照商品房税金规范之外,还必须 交纳交易量价钱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成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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