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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个人还贷,离婚的话怎么分配

136****3033 发布于 2021-11-01 10:02:44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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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7368 2021-11-01 23:31:36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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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825 2021-11-02 10:43:20
    针对房地产增值一部分的补偿,能够依据房子购买资产的来源于以及在所有楼价款中所占的比率来考虑其切分标准。
    1.一方结婚前买房子时缴纳的首付及其其他人还款的借款一部分,该一部分系房产的当然增值,并不是长期投资,不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切分。
    2.彼此婚前一同还贷一部分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相匹配的房地产增值也理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但理应补偿另一方夫妻一同还贷一部分的一半,还应当补偿一同还贷一部分相匹配的房地产增值。
    并未还款的借款一部分,未偿还的借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本人债务,其相匹配的房地产增值也理应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全部,另一方没有权利规定划分其相匹配的增值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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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577 2021-11-02 01:04:16
    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买资金的来源及其在所有房价中的比例来考虑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支付的首付和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是房地产的自然增值,不是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财产增值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人不仅要补偿对方夫妻共同还款部分的一半,还要补偿共同还款部分对应的财产增值。
    对于尚未偿还的贷款,未偿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权,相应的财产增值也应属于房屋所有人,对方无权要求分割相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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