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低于市场价格不可以签名,这对被拆迁户来讲是不好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第十七条要求,做出房屋征收确定的市、市级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拆迁、临时性安装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害的补偿及其补贴和奖金。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可低于房屋征收确定公示之日被征收房屋相近房地产业的市场价格。换句话说,假如被征收房屋附近的房子价格一平米是5000,那样给与被征收人的补偿也不可低于这个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最后价值,必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里的要求评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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