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自然资源厅、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对于全面实施新创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南全部城市规划范围之内新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购商品房新项目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
要高度重视搭建政府主导、单位监管和企业管理者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商品房预购、工程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执行,在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机构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次登记,房产登记组织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申请办理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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