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需要哪些

    答:抵押物价值评估:按照相关政策需要对您购买或抵押的房屋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应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价值评估,并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希望采纳,谢谢。对于抵押物价值评估,评估机构将收取抵押物评估价值千分之三的评估服务费。
    2021-11-02 23:53:34
  • 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谁能给我一份?

    答:债权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10-25 16:48:30
  •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是什么

    答: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意思就是说,若因为火灾,爆炸,台风,冰雹,暴雨,洪水等原因造成的房屋物质损失和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负责理赔。在2004以后,各地陆陆续续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升级成为了房屋抵押贷款综合保险,也叫房贷综合险或者房贷险,其中增加了还款保证条款:若借款人在遭受了意外伤害之后导致身故或残疾、丧失了还款能力,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2021-10-21 13:19:22
  • 购房合同能不能做贷款抵押?购房合同可以拿回吗

    答:房屋购房合同不可以做为抵押物,由于合同书并没有具体价值,拿到房产证才能够到金融机构抵押。
    2021-09-23 09:22:17
  • 农村自建房可以贷款抵押吗

    答:如果农村房屋手续齐全,即有房产证,可以抵押。在贷款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根据自身收入的稳定性和金额确定合理的还款方式,避免资深无能力,但月供过高,给自己造成一定压力。
    2021-09-13 17:29:21
  • 贷款购房合同能贷款抵押贷款吗

    答: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不过,既然房子是按揭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可以到银行申请按揭二次抵押贷款。不过办理这种贷款,要求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银行有这项业务,同时要求申请人的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按时还款满两年以上,房子有一定的抵押价值才可以办理。如果个人想用按揭房找别的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二次抵押贷款。就要求先向银行申请房产证,然后再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个人也可以找当地中介担保公司给按揭房垫资,先将房子从银行赎出来,再用房子在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而对于只有购房合同的按揭房,如果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只能看办理房贷的银行能不能办理二次抵押贷款了。个人所需的贷款额度不高的话,也可以直接到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或者经营贷款。
    2021-07-30 08:28:04
  • 全款购房合同能贷款抵押贷款吗

    答:全款买房合同能借款,可以用购买的房子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全款购买的房子,买房者有着房子的全部产权,能够将房子做为质押物办理贷款,在房产证没出来以前,有资金需要的话可以用全款购房的合同书和有关付款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抵押贷款。
    2021-07-19 08:10:38
  • 买房可以让别人帮忙贷款吗?

    答:购房能够让他人帮忙借款,实际的申请办理的步骤能够资询金融机构和个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是房主也应当具备一定的还贷能力,而且征信没有问题。
    2021-06-28 09:39:58
  •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能贷多少?

    答: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能贷多少要看进行抵押的房产是否还拥有剩余的价值,对于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仍然处于款款的阶段,在减掉之前抵押贷款金额之后,会对剩余的余价作为抵押物的物价按照50%或者是60%的比例进行预估。做二次抵押贷款最好是在同一家银行进行操作,会比再次进行审核时要更好获批,一般来说目前做二次抵押贷款的银行比较少,而且办理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能够办理二次抵押房屋的房产一般都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除了优质住房之外,本人同样拥有着较高的还款能力,在第1次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阶段,需要拥有正常还款的记录,并且自身的征信条件保持良好的状态,整个家庭的负债水平不宜过高,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银行咨询办理的条件。
    2021-05-14 14:54:48
  • 哪些银行有无抵押贷款?

    答:银行通常情况下是都可以做无抵押贷款的。通过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最为重要的就是个人的征信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的体现。而无抵押贷款则属于小额贷款。往往需要满足各个银行无抵押贷款的条件即可申请。银行不同,往往对于无抵押贷款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是不同的。 通过银行做无抵押贷款时,贷款人年纪应该在18-60岁之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拥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而且还需要有稳定合法收入以及还款付息能力。此外,就是所需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此外,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要贷款人份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银行综合评估贷款人信息后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贷款人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最后和银行签订合同。
    2021-03-10 14:02:08
  • 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答:按揭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又称“月均等额还款法”,目前较为常用,它是在你还贷期限内,以固定的数目每月还贷。也就是说,不仅每年每月本金保持不变,而且每年每月利息保持不变。 等额本息法:计算公式 月还款额=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n/[(1+月利率)^n-1] 式中n表示贷款月数,^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贷款20年、240个月) 月利率=年利率/12 总利息=月还款额*贷款月数-本金 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整个还款期内,每个月的还款额保持不变。贷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的安排家庭的开支。 (二)等额本金法 等额本金法:计算公式 月还款额=本金/n+剩余本金*月利率 总利息=本金*月利率*(贷款月数/2+0.5) 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本金在整个还款期内平均分摊,利息则按贷款本金余额逐日计算。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但偿还的速度是保持不变的。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如果您有提前还款的打算,使用等额本金的方式较为划算。如果前期资金较为紧张或需要进行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议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收入比较稳定而不需要进行其他投资的,建议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另外,由于按揭利息是“一年一定”的浮动方式,从按揭利率成本这方面考虑,如果预期今后数年利率将逐步走高的话,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有利。在银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利息的计算主要取决于首付数额、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按揭念书、银行利率等。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在发生变化,所以银行利率和首付数额都是可能会变化的。那么,在计算银行贷款买房利息时,则应当根据最新的数据进行计算。由于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比较专业,涉及到一些金融计算公式,所以为了方便广大购房者计算购房贷款利息,很多网站都提供了购房贷款利息计算器。购房者只需在相应的地方填写具体数据,然后点击“计算”,就可以轻松计算出银行贷款买房的利息。
    2019-04-16 10:07:54
  • 如何查询贷款抵押权证制证时间

    暂无回答
    2017-11-27 18:07:51
  • 重庆市渝北区农村房产证能不能作为创业贷款抵押物

    暂无回答
    2017-09-05 11:54:51
  • 公积金贷款抵押完成放款迟迟不放等了一个多月了(签合同到现在7个半月了,抵押完成等放款1个半月)

    答:您好!建议您可以咨询公积金中心
    2016-11-23 10:10:36
  • 我用公积金贷款抵押做完后多久能放款

    答:您好!等待,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具体情况以公积金中心办理为准。
    2016-11-22 15:13:04
  • 房管局办理贷款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答: 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016-11-17 18:51:14
  • 商品房贷款抵押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流程介绍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5.房产的产权证;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3.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定借款合同等;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①抵押房屋登记标准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②抵押房屋登记程序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请书;抵押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1/3页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③抵押房屋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申请表;抵押合同;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委托书;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④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 100 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 200 元缴纳。由个人承担。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 )100 以下(含 100 ) 0.1100 —— 2000 (含) 0.042000 —— 5000 (含) 0.035000 —— 10000 (含) 0.02超过 10000 部分 0.01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 万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房地产登记处的依据为准。2/3页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5.银行放款抵押房屋还贷之后的注销手续: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您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办理以上业务,除备齐上述材料、如实填写相关抵押登记申请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l、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2、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3、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4、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望采纳,谢谢
    2016-08-09 17:51:43
  • 新房没有开发票开发商贷款抵押怎么办

    答:你好建议你咨询律师望采纳,谢谢
    2016-07-06 13:38:38
  •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议定价值

    答:您好,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需求,自2011年6月9日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抵押物价值确定方式。由评估机构评估,望采纳
    2016-05-27 14:01:42
  • 链家地产有专管贷款抵押的人员吗

    答:您好!这个肯定是有的。望采纳,谢谢
    2016-05-18 17:31:59
  • 请问公积金贷款抵押退回上报是什么意思?

    答:您好,就是现在不用抵押了。直接上报到下一级审批。望采纳
    2016-04-28 12:24:42
  • 房屋贷款抵押,有房产证,无土地证面积50几个平米

    答:您好应该有房产证就可以了吧 您可以问下贷款抵押公司 跟他们说下您的情况 他们会告诉您怎么操作的 。。。
    2016-04-20 20:53:44
  • 某一商品房已办理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现购房人已死亡,房屋竣工后,其继承人如何办理权属登记?

    答:商品房预购人死亡,是一项法律事实,这一法律事实引起了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前提,是购房人已与开发企业订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因这一合同而产生了债权,债权也是财产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即已开始,被继承人的这一财产权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这一购房人有配偶,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而且没有该权利归夫或妻一方的约定或者遗嘱,则配偶除了应有的(一般为一半)权利外,还可以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其余的权利。。继承人在继承该项权利时,应当同时承担设定在该权利上的义务。因此,在房屋竣工后,继承人在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应配合抵押权人(债权人)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具体办理的程序为:1.当事人与债权人重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2.当事人会同债权人凭相关的继承关系公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及抵押权登记。
    2015-09-26 21:52:12
  • 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如何操作?要不要发他项权利证书?

    答:体委哦新年您
    2015-09-26 21:42:49
  • 关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问题

    答:目前,我国各地房屋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主要是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第3条规定进行操作,即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为了便于分析,本文所指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特指未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主体为预购人和贷款银行,抵押人为预购人,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在实务操作中,房屋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一般在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时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阶段性担保。据此,有部分观点认为抵押的主体为预购人、贷款银行、预售人三方,这是物保、人保两个法律关系的混同,是对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主体的误解,预售人即使提供了阶段性的担保,也只是以第三人的身份提供人保,而不是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法律关系中的真正主体。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客体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抵押标的物即预购商品房,此处的预购商品房是预购人与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所指向的特定商品房。一、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非物权性分析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实务操作中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依据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而《物权法》第5条规定的“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中的“法律”应当做严格意义上的理解,即只有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才能确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因此,笔者认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不具有物权效力。2.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不符合物权设立的规定有一种观点认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属于担保物权下的一般抵押权,即预购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后,向预购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属于具有物权效力的抵押登记。理由是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理,一般情况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即抵押合同在不违背《物权法》第184条禁止抵押的情形以及《担保法》中有关禁止性规定的,在办理抵押登记后具有物权效力。但笔者认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并不符合《物权法》有关物权设立的规定。首先,预购人无权处分未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抵押主体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9条、180条的规定,只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抵押。根据债权基本原理和物权法定原则,即使经过合同备案,预购人与预售人也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预购人取得的是一种债权,即使预购人通过贷款银行支付了全部房款,根据《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以及《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此时正在建造物(所有权)应当属于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次,不符合一般抵押权登记办理的规定。根据《担保法》第44条的规定,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申请办理时,应当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但实际情况是申请人是无法抵押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的,因此实务操作中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不符合抵押权办理规定。故笔者认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行为不具有物权性,不是物权抵押登记。二、正确认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债权效力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不具有物权效力,那该抵押合同的债权效力如何?由于预购人以预购商品房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除非得到所有权人即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追认,该处分行为才能被认定有效。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操作中贷款银行一般都要求预售人进行阶段性担保,而预售人进行阶段性担保的行为是否表示是对预购人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值得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来看,预售人进行阶段性担保不应当认定是对预购人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鉴于《物权法》已有预告登记制度的规定,因此《房屋登记办法》第67条对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相应的细化安排,同时《房屋登记办法》第7l条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因此,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符合<<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和债权法的基本原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015-09-17 07: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