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

2024-03-06楼盘网

刚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未来江苏改善住宅要有大变化。 重点如下: 一、总平面布局及配套设施 1、鼓励采用围合布局形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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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

2024-03-06 14:16:17 /yeqing /楼盘网

刚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未来江苏改善住宅要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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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如下:

 

一、总平面布局及配套设施

 

1、鼓励采用围合布局形式,容积率宜采用0.8-1.8之间;

 

2、住区绿化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人;

 

3、鼓励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立体的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宜居的住区环境。

 

二、建筑设计

 

1、改善型住宅户型设计应空间方正、动静分区、功能完善,套内建筑面 积应与功能空间数量、面积相匹配。当套内建筑面积大于120㎡时,宜增设家政间、独立储藏间、健身空间等;

 

2、套内建筑面积大于150㎡的户型,可以设置客厅挑空;

 

3、改善型住宅应设置独立入户玄关,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 (不含玄关柜),并为安全监控等预留点位。独立入户玄关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m,进深不宜小于1.5m,并能满足搬运大型家具的需要;

 

4、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m,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m,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m;

 

5、改善型住宅厨房使用面积应与套型建筑面积相匹配,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², 鼓励采用全电气化厨房;

 

6、改善型住宅入户门门洞高度不应小于2.3m,  宽度不应小于1.2m, 并应采用子母门;

 

7、对单元出入口面积有了明确规定:11层及以上改善型住宅单元门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12层及以上改善型住宅单元门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

 

8、改善型住宅应全装修交付。

 

这份导则共45页,对改善住房总平面及配套设施、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供暖、空调和通风设计、电气与智能化设计以及施工建造等方方面面都有明确的建议和规定。


从导则内容来看,未来改善住宅建造,将按照更低密、大尺度、大空间、强化社区配套、智能化、绿色宜居的标准去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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