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创置济南旧改纠纷上诉驳回 件涉及金额5亿元

2019-11-19观点地产网

11月18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诉讼的结果,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驳回新城创置的诉讼请求,案件涉及具体金额5亿元。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新城创置济南旧改纠纷上诉驳回 件涉及金额5亿元

2019-11-19 11:40:37 /xuling /观点地产网

11月18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诉讼的结果,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驳回新城创置的诉讼请求,案件涉及具体金额5亿元。

新媒体了解到,于2015年11月,新城创置与银丰置业签订了《关于济南市历下区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地块为济南市规划局济规直(一)管函[2014]163号文件所确定的A组团A-1、A-2、A-3、A-4、A-5地块。

2018年5月,新城创置以银丰置业未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构成违约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银丰置业继续履行。

于2018年11月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并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解除银丰置业与新城创置签订的《关于济南历下区刘智远存城中村改造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驳回新城创置的诉讼请求。

而新城创置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新城创置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城控股方面表示,本次案件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jining/news/201911/4144545

2628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28995。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