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主动回应新热点新需求

2019-04-28法制日报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主动回应业主的当下热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立法作出明确规定。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物业管理条例主动回应新热点新需求

2019-04-28 17:04:58 /kate /法制日报

近些年,小区外来车辆管理不规范、宠物犬饲养扰民等问题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主动回应业主的当下热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立法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业主停车难的问题,《条例》规定,小区内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其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扰民问题,《条例》还规定,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大型犬还应当配戴嘴套。违反规定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为规范管理小区内养犬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次条例修订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而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最终还是得凭业主的满意度说了算。

“以前都是物业公司自己做满意度调查,业主总觉得这种自评的方式缺乏说服力。”福建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钦称,“后来我们就自己掏腰包,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来评估,业主还是认为评估公司会因收了我们的钱而有所偏坦。”

为加强行业自律,《条例》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惩戒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要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管理。

“以后,针对物业服务的评估将由我们物业管理协会来牵头,聘请专业第三方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协会专家库的业务能力和评估机构专家库的专业优势,增强评估的公信力。”赵峥表示。

原标题:福建立法化解物业管理三大难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lc/news/201904/3837891

324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44655。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