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一女士交了首付款 购房合同却写着别人的名字!

2018-06-11在柳州

房子都住了大半年了,首付也交了一部分,但购房合同却至今未签,这房子真属于自己吗?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 新房是别人名字? 2016年,市民杨女士在柳城县财富佳苑小区买了套房子,面积有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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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一女士交了首付款 购房合同却写着别人的名字!

2018-06-11 09:17:53 /dengyuanyuan /在柳州

房子都住了大半年了,首付也交了一部分,但购房合同却至今未签,这房子真属于自己吗?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 新房是别人名字?

2016年,市民杨女士在柳城县财富佳苑小区买了套房子,面积有140多平方米,首付11万多。

当时,她支付了部分首付款7万元。不过,因为老房子要拆迁,她急着入住,房开就同意了她提前装修入住,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广西金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杨女士提前装修,并同意杨女士签订购房合同后再结清剩余的4万元首付。可直到现在,杨女士也没能跟房开签购房合同。她到柳城县房产管理所一查,才发现她买的房子竟写着别人的名字。

其实,小区里和杨女士有相同遭遇的竟然还有十多人,其中一位蒙先生在今年2月向房开交了4万元首付,原本说好4月签合同,可到现在都还没签。十多人到房管所一查,发现他们所买的房子是有购房合同的,但合同上都写着别人的名字。大家怀疑,房子是被房开二次销售,或是拿去抵押卖掉了。

房开:为筹资金抵押房子 不是一房多卖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财富佳苑小区售楼部,采访到一名自称是房开负责人的沈先生。他说,他们没有二次销售,迟迟签不了购房合同是因为欠了100多万的报建费,于是在2015年12月,柳城县住建局就锁定了公司的网签系统。

而购房合同上之所以写着别人的名字,是因为楼盘在前期建设时没有资金,房开就把房子以每套12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别人来筹集资金。

目前,房开正在跟柳城县住建局协商,打算先还50万报建费,争取月底与业主签合同。


房管所:房源已全部出售 抵押锁定不存在

针对房开负责人所说的情况,记者找到柳城县房产管理所核实。

柳城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说,他们查实财富佳苑的所有房源都已经售出,已有备案,不存在还有空房和可售房源的情况;也不可能进行二次买卖,除非现有房主卖出才能重新签订合同。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并不是房开所说的抵押出去,而是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正当买卖。在没有可售房源的情况下,房开是不能继续使用网签系统的,这跟欠报建费没关系。

他建议,这十几名业主收集相关凭据上报有关部门并且报警,如果房开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房管所负责人的答复与房开的说法明显不一致,记者连忙返回财富佳苑小区售楼部找负责人,但那已经大门紧闭。

记者马上拨通了之前那位房开负责人的电话。根据房管所的查实情况,记者提出质疑,没有可销售房源就无法开启网签系统时,负责人回答说:“那是我的事,不关你的事,这个事建设局都已经跟我沟通了,你们不要老是在这里虚张声势。”他说他们已经弄好了网签系统,并拒绝沟通就匆匆挂断了电话,记者再回拨,一直提示忙音。

律师:杨女士等人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现在交了钱的购房者该怎么办?记者向律师出示了杨女士提供的首付收据,上面写的是“财富佳苑购房定金”。律师说,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房开确实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杨女士他们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还想继续要房产,杨女士等人可向房管所申请,要求房开商跟现有的房屋所有人解除买卖合同,但这必须经过现有房屋所有人的同意。

如果是在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没有通过多方验收的情况下,房开就擅自交房让业主装修入住是不符合规定的,杨女士所花费的装修费用可以向房开主张赔偿。

律师提醒市民,买房时要一定要查看房开商的相关证照,特别是有没有预售许可证,且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督促房开商尽早去不动产交易中心预售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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