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租房合同5年内不得申报积分落户

2019-05-29北京青年报

日前,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提示中指出,近期,有市民反映,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

及时楼市资讯,就上楼盘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logo

虚构租房合同5年内不得申报积分落户

2019-05-29 10:23:52 /jinjing /北京青年报

日前,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提示中指出,近期,有市民反映,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对此,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经查证属实的,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意: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规定:“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虚构租赁合同进行租赁备案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同时强调,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市民如发现有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北京市住建委举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


分享文章
https://m.loupan.com/luan/news/201905/3887706

180次浏览

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 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 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 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 电话:4008180066 转 025596。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楼盘网团购报名中

返回顶部

/
欢迎咨询,请验证手机号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