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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动态 2013-12-18 11:44
石河子房价4500元/㎡ 投机性购房推高房价

  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石河子的各个建筑工地都开了工,这商品房的均价大部分都在每平方米4000元至4500元的“高度”上。还有部分地段好、楼层好的商品房价格已超过每平方米4500元。每平米比去年高300元到500元。   今年新疆石河子的人大政协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15年,石河子市人口将达到45万至50万。那么,石河子居民的住房情况如何呢?为此,本报记者对石河子居民的住房需求、房产市场现状以及房地产业的未来趋势分别展开调查。   八成居民有房子   石河子是一座建在戈壁滩上的城市,居民的住房由地窝子到土坯房、砖房,再到今天错落有致的楼群,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从2006年至2010年期间,石河子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居住条件和住宅配套设施均得到了很大改善。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石河子市5小区的赵军住的是平房,每到秋末,他就忙着预备煤炭取暖,由于冬天房子里昼夜温差大,家里的老人和小孩容易感冒,并且晚上起夜也要去公厕,很不方便。2007年,该小区进行了住房改造,他家也搬进楼房新居,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观。   今年一月,石河子市34小区一栋一栋的新住宅楼代替了危旧平房和棚户,享受保障性住房成为该小区居民的新年头件喜事,该小区的刘玉梅笑呵呵地说:“过去,我为清扫房顶积雪和漏雨的事没少发愁,现在问题彻底解决了,拿到新房子的房产证,我也从过去的‘忧’住房变成‘有’住房了。”   据了解,2008年以来,农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8053套,面积247.34万平方米,总投资达30.92亿元。此外,商品房的建设也为市民提供了改善居住环境的选择。   去年,租住在石河子22小区的王宏亮和家人商量,拿出积蓄买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富康城的一套住房。在王宏亮看来,虽然商品房价格相对经济适用房要贵,但租来的房子终究不完全属于自己,还是买套房子,有房产证才叫拥有真正的家。   记者从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向阳街道、红山街道、老街街道、东城街道下辖的社区中各抽取一个社区进行调查,社区内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均在八成或八成以上。   社区工作人员补充说,极少一部分人因为刚刚才工作,或者还在待业,暂时无力购房,和父母住在一起,还有个别孤寡老人,残疾人也无力购房,他们可以申请政府建造的廉租房,符合条件者每月只需缴纳少量租金就可入住,等有能力购买住房时,政府再将廉租房收回。   还有过半要购房   尽管石河子每年大规模出售房改房和大力开发商品住宅,居民住房自有率较过去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近年来大量外来人口来石城创业,再加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居民陆续进入结婚期,从总体上看,石城市民对住房购买欲旺盛。   在石行随机采访,在接受调查的50位市民当中,有26人表示有购房意向,其中有7人明确目前正热切关注房产信息,今年必须买房,还有9人在贮蓄过程中,计划三年之内买房,剩余10人则直言不讳地说,一直都想购房,可惜房价涨得太快,如果实在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就考虑先攒够交首付的钱按揭一套商品房,反正五年之内得有套房子。   市民李占海自己已经有一套住房,但他想再买套房子,把住在团场的父母接到市区来住。当他四处打听哪里有合适的住房出售时,才吃惊地发现:“真没想到,原来市里的房子这么抢手,有些楼盘刚刚下好地基,从一到六楼都已经有人预定了。”   “现在物价越来越贵,房价也水涨船高,趁现在有这个经济能力,先买一套房子租出去,等升值了再转手也好。”市民李女士眼下已经有两套住房,读高三的儿子今年才17岁,但她还是在对房产的观望中又动了买房的心思。   有购房意向的市民直言不讳的说,虽然买房子很大程度上受价格影响,但居住环境对购房的影响力并不亚于房价。   多数市民表示,现在大部分市民从过去的“忧”其居实现了“有”其居,那么在“有”其居的基础上就应该为“优”其居而努力了。   根据调查,石城居民住房有这样一些特点,收入水平越高,住房条件越好。在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手段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相对落后。高学历家庭住房条件相对较好。不同学历人群之间的收入、职业地位的差距也体现在住房状况上。30岁至40岁年龄段或工龄10年至20年的这部分群体因为家庭人口处于高峰期,经济有一定积累,购房实力较强,而且消费观念也比较开放,居住条件也相对更理想。   空闲房坐等升值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反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头脑也越来越活,现在,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商做“大”房产生意,有些人手里有了宽裕的钱也开始做小房产买卖。有些人本来已经有住宅还要购房,然后将买来的房子出租,或者干脆让房子空闲着,等房价上涨到预期的目标再转手,从中获取利润。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园小区的市民周自强先生说,他在2002年时,看中了玫瑰园买一套住宅,当时该地的房价大约在每平方米1200元左右,由于当时自己手头有些“紧”就没买,去年他做生意赚了一笔钱,再问该处二手房的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3000多元。“早知道当初就买下那套房子了,短短几年时间,这里的房子价格竟然涨了两倍多,估计开发商当时也没想到他们开发的房子能卖到今天的价钱!。”[次页标题= 导航短标题=]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反映,仅是他所在的天富康城小区,空房子数量就占住房总数量的40%,这些空房子并不是没有卖出去,而是每套房子都有户主,这些房主将房子简单装修之后出租,或者干脆就将毛坯房闲置,等候买主。该市民说,他2007年买房时,房价大约是每平方米2400多元,但现在已经上涨到每平方米5000多元。仅管这样,因为同单元内欲出售住房的房主不在,还经常会有购二手房的人敲他家的门,想要看看他家房子的结构布局。   经过调查发现,石河子各小区空房子的比例各有不同,原因也各不相同。一些房产商对空闲房的存在,石河子市有很多团场及沙马两县的市民选择在石河子购房,部分小区存在空闲房,尤其是近几年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产升值相对较快,该处空闲房相对比较多。   在石河子市39小区金马市场附近,一所空房子的房主说,2007年夏季,她在39小区以按揭方式买了一所住房,然后她将自己买的房子出租,不仅可以免去冬天的暖气费,还可以用房租交付按揭款。今年2月初,有人想要买她的房子,对方出的房价除去她当时交的首付和所有贷款、以及交易税等,她可以纯赚4万元,她对这个价格并不满意,现将房子空置继续等候买主。   除去专门买房空置等升值的原因,还有些人解释说他们不得不将房子空闲着。例如有些夫妻双方长年在外地工作,又不愿出租房子,就暂将住宅闲置。还有些老人长期在儿女家住,也将房子闲置。甚至有个别爷爷奶奶或者父母给正在读中学或者小学的孙子、孙女都买了房子。因为孩子尚小不能独立生活,房子也就空闲下来。购买住房作为一种稳妥,而又的不动产投资,被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   房产商   地皮太紧张竞争压力大   对于石河子市房地产业的现状,当地部分房地产企业表示回避这个话题,还有些企业以“老总出差”或“工作忙,实在没时间”等原因也表示无法接受采访。接受采访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致提出,目前,制约石河子市房地产业发展的瓶颈是“地皮太紧张”,石河子市未来住房很可能会向小高层发展。   石河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说:“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房地产开发商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征不到地,没有土地我们怎么盖房子?”该开发商坦言,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拿到地皮,这意味着公司连续两年零收入。“现在石河子有大大小小4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家都在房地产开发市场各显神通,可想而知,想要拿到一块地皮要经历怎样的竞争!”   该开发商补充:“政府有规定,如果开发商手里的土地在3年以内没有开发,政府就要予以收回。在征地过程中,还要逐个和土地上的原有居民协商进行征购,所以即使拿到地皮,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也还是很大,在竞争过程中,一些失利的土地开发商相继退出本地房地产开发市场,在其他地方做投资。”   还有一位房产开发商说:“总有人会说石河子的房价是房产商抬高的,其实不然,我到还想回到2006年那个时候,虽然房价每平米只要1400元到1800元,但那个时候的地皮便宜,盖房子需要的原材料便宜,工人工资相对现在较低,打个比方,那个时候可能一平米楼房的造价是800元左右,我就赚600元到1000元,但是现在的房价就算每平米4000元,除去相应的地皮费、材料费、工人工资等费用,企业的利润还不到600元,这个价格已经很透明,很有限。”   接受采访的房地产开发商们一致认为,随着政府对土地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地皮来之不易,针对这一现象,一些内地城市的土地开发商开始投资高层住宅,而本地开发商也将惜土如金,那么,向高层住宅建筑进军应该是石河子市房地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因为这样可以更合理的利用土地,也节约了开发商征地的成本。当然,对于居民来说,由于高层住宅所产生的物业、电梯等费用相对要高一些,接受高层住宅尚需一个过程。

楼盘动态 2013-12-18 11:44
新疆石河子一市民购房交了定金被涨房价

(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刘丽美)“我预约买房交定金时,开发商书面承诺按所定价格出售,绝不涨价,可中途开发商却借故抬高房价把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石河子市民郑苒(化名)买房遭遇窝心事,6万元定金已交房难收。为讨说法,她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近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2010年4月,郑苒准备在市区内购买一套楼房。经多方打听,她从售楼信息上得知石河子一家房产公司在预售楼房,均价2450元/㎡。郑苒当即来到这家房产公司,经协商约定,预约购买楼房一套,单价为2450元/㎡,2011年10月交付房屋。   “当时,房产公司负责人给财务部门写了一张条子,内容为‘财务,请预收楼房款9万元’。后经双方协商,房产公司同意我先交付订金6万元。”郑苒说。当月,郑苒交付了6万元订金,房产公司给她出具了一份收据和一份《承诺书》,内容为“郑苒在我公司缴纳了购房订金6万元,我公司承诺,待楼盘开盘时,均价2450元/㎡所购房屋仍以原所交款时所定价格出售,决不涨价,特此承诺”。   2011年6月,静等收房的郑苒突然接到房产公司售房部通知:“已交房款的6万元按照2450元/㎡的价格折抵房屋面积后,余下的房屋面积按照3700元/㎡销售。”   约定好的房价突然飙升,这让郑苒始料不及。“我要求房产公司按照承诺书约定的价格销售,因为价格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房产公司又把房屋预售给了别人。”郑苒说。   2011年11月,郑苒来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房产公司履行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以2450元/㎡的均价售房,并交付房屋;或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房产公司返还6万元及利息,并按房屋销售现价与合同价的差价赔偿损失10.5万元。   法庭上,房产公司辩称,2010年4月,房产公司要求郑芮交纳9万元房屋的预售订金,而她实际上只交纳了6万元,因郑苒交纳房款数额不足,她存在违约行为。如今争议的房屋已售给他人,房产公司同意返还郑苒房款6万元及利息,但对郑苒要求的差价损失,房产公司不同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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