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
2.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3.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已经取得产权证,应当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已经取得产权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的房屋,不管是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均不影响该还款部分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但是在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但是取得的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
7.一方用婚前房产转让后的房款再在婚后购房的,婚后所购得的房屋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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