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一二线和部分的三线城市出台过是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是在认定购房的到底你购买的是首套房或者二套房的时候,不但看你名下有没有房子,而且看你有没有贷款记录。
如果说你名下有房子的话,你再购买房子可能就被认为是二套房或者三套房,如果说你名下虽然没有房子,但你有过了房贷的记录,不论你此前的房贷是否已经全面还清了,也仍然被认定在购房的时候是二套房。
也就是在认房不认贷的新的政策下,在认定您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的时候,只看你名下有没有房子,以此来判断你购买的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至于说你名下此前有过贷款的记录,不论是有没有偿还清,都不作为认定首套房二套房的参考依据了。
比方说在此之前你有一套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你把这套房子给卖了,你名下没有房子了,但是一查还有贷款的按揭记录,再去购买房子的话,按照此前的认房又认贷的话,仍然是按二套房来对待。
认房不认贷的新的政策如果全面落地,就意味着再购买的时候因为没有房子,所以就是首套房,所以这是认房不认贷和之前政策对比的差别,最主要的是在认定你购买的房子是首套房或者二套房的时候,有认定的参考标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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