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选房流程:
1、入场等候:购房家庭(限2人)按通知时段到场,凭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需携带资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后进入等候区(预选期)进行房源预选
2、排队叫号:工作人员按摇号的先后顺序进行叫号、组织排队并并检查携带资料,购房家庭按顺序排队等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进入选房区正式选房。
3、正式选房:进入选房区后,购房家庭根据剩余房源情况进行选房并签字确认.选房时间只有3分钟左右,所以选房之前要挑选好户型和房源,做好记录。这里有两种方式记录,如果选房顺序靠前,则记录下心意的户型,楼号+房间号。如果选房顺序靠后,则记录下最不愿意选择的户型,因为靠后的户型基本是别人已经挑选剩下的户型,可以把最不喜欢的户型记下来,选房时排除最不喜欢的户型就可以了。
4、交纳定金:完成选房后,购房人持签字确认的选房到交款区交纳定金,开发商财务人员开具收据。
4、签订认购书:购房家庭凭交款收据到签约区签署购房认购书。
5、贷款咨询:需要贷款的购房家庭咨询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事宜。
6、离场
自住房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5)如是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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