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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预购商品房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预告登记,是否要收取合同?

186****5808 发布于 2015-09-24 13:53:19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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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9683 2015-09-24 14:41:42
    《房屋登记办法》已规定了: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因此,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当事人都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提出这一问题是基于预告登记后到能够进行所有权登记时,因合同已交给登记机构,当事人凭什么依据申请。当事人在申请预告登记时,把合同提交给登记机构,并不会影响日后进行所有权登记:一是《房屋登记办法》已规定了:预告登记后,到能够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的内容办理相应的登记”;二是在申请所有权登记时,申请人可在登记申请中说明合同已在预告登记时提交。因为登记机构已有登记簿的记载可查,申请人也有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为凭,不会与其他未经预告登记的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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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7****3337 2016-04-07 18:19:15
    可以要合同的,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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