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扩大到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今年5月至7月期间也可以享受取消认证服务。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和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扫描认证,而是通过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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