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差小于或等于3%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则应不予支持。
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两种情况:
1、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2、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
(二)误差大于3%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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