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万元定金(有些项目定金为20万)并签订认购书。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8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135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0㎡×13500元/㎡=1080000元。 首付款=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108万×30%=3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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