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工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对贷款进行审批;
3、接到工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借款人要到贷款行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
4、办妥有关手续后,工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按规定一次性转入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监管账户;
5、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结清凭证领回由工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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