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贷款金额: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按以下四个限额标准计算,取最小值:1。不高于规定贷款最高限额购买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2.不高于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1)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为一手房(包括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总价的80%;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购买的房屋建成时间不超过10年(含10年),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购买的房屋建成时间不超过11-20年(含20年),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购买的房屋建成时间不超过21-30年(含30年),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2)购买第二套住房,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3.不得高于根据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按公积金缴存时间和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金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为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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