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购买经济实用住房家庭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以及一同办理的家庭成员具备本市城镇户籍并且在本市工作或者定居;(二)家中年人均收入、家庭资产合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三)无已有住房,或是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四)未享受过下列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办出厂价或基准价购买公有制住房;购买解困房、深圳保障房、经济实用住房;参与本公司内部结构集资建房;贯彻落实侨房政策专用型房;别的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以及一同办理的家庭成员在注册之日前5年之内并没有购买或销售过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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