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定 辞职者半年后才能销户提取

2018-07-11遵义晚报

自7月10日起,我市公积金又有了新规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决定在全市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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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规定 辞职者半年后才能销户提取

2018-07-11 13:21:22 /tangshoujiang /遵义晚报

记者从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10日起,我市公积金又有了新规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决定在全市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遵义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的新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材料及提取额度要严格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执行;三是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必须封存满半年。也就是说,现在辞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缴存职工,需在辞职半年后才能办理销户提取。

除此以外,中心也将优化个人公积金的提取审核流程。即缴存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管理部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而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一经核实,管理部要收集好违规提取的相关材料,即时将其记入中心业务系统个人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者,五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要争取相关部门工作支持,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管理部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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