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22年蕲春县共实施房屋征收拆迁约7200户,其中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征收约4200户、蕲春经济开发区实施征收约650户、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实施征收约2300多户,共建设还建房约20000余套。为有效处理还建房办证的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外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出台相关政策。房促会〔2021〕4号文件中明确了还建房不动产权证年限,住宅为70年;规定了还建房上市时限和容缺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还建房办证工作已选择蕲阳新区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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