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填写《职工购房贷款申请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应取得房开企业的《保证承诺书》。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业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
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借款人)和抵押权人(住房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合同》并办理公证
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借款人向登记机关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在约定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交登记证明
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与农业银行签订《代交委托合同》
贷款期内,抵押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住房管公积金中心代为办理抵押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和领证,房屋价值评估有,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有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房屋授权证》《土地使用证》《保险单》交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保管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资金由农业银行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开发企业的存款账户,或以借款合同确定的方式付款
借款人每月(季)在规定时间之前在农业银行理财卡帐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算全部本息,贷款归还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贷款者
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于某个“最低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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