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现状
当前的农村房屋交易的房屋类型主要分为:宅基地房屋与“小产权房”两大类。
宅基地房屋系村民在审批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用于住居,是典型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房屋。根据“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原则,虽大部分宅基地房产权未作权属登记,但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对附其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而“小产权房”非法律概念,是指未经法定征地和审批等程序,由村集体或镇政府独立或与开发商联合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的产权无法取得像商品房一样的由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书,权属保护力度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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