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部和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的担保机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咨询工作。
2、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实地申请。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事先根据预约时间前往贷款受理单位,递交借款申请。二是网上申请。
3、审核。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工作。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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