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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中土地用途都有哪些?

135****8389 发布于 2021-11-15 08:20:36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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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8581 2021-11-15 13:37:20
    这个在房屋买卖合同里面都有规定!可以看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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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8813 2021-11-15 15:07:21
    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二元结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价格相对较低,引起集体土地上房屋交易屡禁不止。而随着房屋升值等经济利益驱动和巨额拆迁补偿款的诱惑,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激增,其中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争议较大,确有必要探究。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探究(一)2015年以前,各级法院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认定无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第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依照前述规定,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被认定无效。参照案例:1、最高人民法院在陈亚康、刘胡宇清与陈添、陈子建和黄英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1)民监字第809号)一案中认为,陈亚康、刘胡宇清并非陈添、陈子建和黄英笑原所在村的村民,由此看来涉案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王承琼与杨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4)渝高法民提字第00099号)一案中认为,国家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当属无效。本案中,王承琼作为城镇居民,其购买杨广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故王承琼与杨广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属无效合同。(二)2015年以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买卖合同应当有效。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暂时调整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依照该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下称《审判会议纪要》)中,明确了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意见:“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量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目前,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合同的效力问题,司法审判观点比较统一,即案件审理时间在《审判会议纪要》实施之后,且同时满足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否则通常为无效。参照案例: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吉英与吉美、李国荣确认合同有效纠纷((2017)黔民申1811号)一案中认为,由于我国实行“房地合一制”,即转让土地即等于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让建筑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因毕节市的市辖区并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只能严格依照现存有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吉英主张的案涉合伙建房合同无效。2、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王玉明与夏俊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2018)津01民终5992号)一案中认为,《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19条规定,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量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本案上诉人为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其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买卖宅基地上房屋的合同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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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9056 2021-11-15 13:57:55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1、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依照《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看来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不过不能办理过户转让。2、假如交房几年后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情况在现在的房产市场是屡见不鲜的,而有些房主由于各种原因想要出售这个房屋,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可以看出,法律并不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房屋购买的关注事项有哪些?房屋购买的关注事项有哪些一、那首先要关注这些房子一定不能买,假如有卖家跟你说要卖以下这些房子:1、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2、对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3、假如土地产权存在纠纷;4、对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房屋;8、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9、有关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出售的房子。那对于以上这些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给再低的价钱也不能买。否则,一旦出事是没有法律保护的。二、除上述情况外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屋如何买卖?对于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子买卖问题,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对刚刚交了首付款,不过还没有来办按揭2、那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假如是以上的两种情况,实际上采用一些方法还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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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8926 2021-11-15 13:11:39
    答:房屋买卖合同,完税证,土地证,买卖双方及共有人的个人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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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8701 2021-11-15 12:51:18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一、为房屋买卖相关事情,经双方协商,订合同有这些: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1.房屋问题:(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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