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二章学生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以上这两条基本上就决定了学区房它长期存在的法律依据,为什么呢?
因为要保障实施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权利和义务,就要寻找并确定这个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距离坐标。
这个坐标就是你那个具有户籍且离学校相对就近的房子一这就是学区房!
教育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个学校划分一个教学区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的学生都有权利和义务到这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所以这个区域范围内所有能够办理户籍的住宅统称为学区房。
查看全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