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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预售新规是什么?可按栋申请预售许可是怎么回事

136****8779 发布于 2022-08-20 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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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7539 2022-08-20 11:08:20
    1、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可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分套(间)申请。地下可售仓储、车位等可单独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按预售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不重复监管。
    2、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承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申请预售许可应按照承诺价格填报“一房一价”;未承诺价格的,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楼栋,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产品申报预售价格。
    3、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截止日期为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应与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交付日期一致。预售许可确需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延期时,如项目尚未交付,应提交预售许可延期申请及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措施等,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
    4、商品住房项目按规定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后,确因司法查封或行政限制解除、预售合同解除等原因,符合现售条件但未纳入备案范围的房屋,可再次申请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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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7474 2022-08-20 21:25:16
    1、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相同)可按照栋申办预售许可,最少经营规模不可低于栋,不可分层次、分模块、分套(间)申请办理。地底可售仓储物流、停车位等可以单独申办预售许可。按预售许可范畴开展预售资金托管,对刚列入管控区域范围预售资产不能重复管控。
    2、开发企业在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时已服务承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应当按照服务承诺价钱填写“一房一价”;未服务承诺价钱的,同一规划许可证准许范围之内楼幢,中后期申请预售价钱不能超过早期同质量商品申请预售价钱。
    3、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截至日期是预售方案中明确的房子交付日期,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子交付日期是与预售方案中确立的交付日期一致。预售许可须经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域房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限期每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截至日期是房产首次登记日期。
    开发设计企业申报预售许可延期时,如项目并未交付,应提交预售许可延期申请办理及保证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对策等,保证预售资产专项用于建设工程。
    4、商品住房项目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后,是因为司法查封或行政部门解除限制、预售合同终止等因素,合乎现售标准但未列入办理备案范畴的房子,可再度申办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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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7239 2022-08-20 12:25:03
    1、商品房项目(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可按建筑申请预售许可证,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建筑,不得分层、单位、套房(间)申请。地下可售仓储、停车位等可单独申请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按预售许可证的范围进行监督,不得重复监督已纳入监督范围的预售资金。
    2、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应当按照承诺价格填写一房一价;未承诺价格的,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建筑物,后期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同一质量产品的预售价格。
    3、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截止日期为预售计划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应与预售计划中确定的交付日期一致。预售许可证确实需要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房地产首次登记日期。
    开发企业申请延期预售许可证时,项目未交付的,应当提交延期预售许可证申请,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和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专门使用预售资金。
    4.商品房项目按规定办理现有房屋销售备案手续后,因司法查封或行政限制终止、预售合同终止等原因符合现有销售条件但未纳入备案范围的房屋,可再次申请现有房屋销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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