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起草出让地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实行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宣布,并对申请者实行资历审查;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通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把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间通常每一个程序都是2星期左右时间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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