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维修金的收费标准因房屋类型而有所不同。对于商品房(含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一般来说,购房人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5%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具体的收取比例为:
1.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来缴纳维修基金,每平方米价格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一般按季度来收取,一般是交给物管,只有1%的业主,每年的一底之前交到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
2. 已购公房的业主则需要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来缴纳维修基金,比例通常为补交房屋款的2%-3%。
而对于高层和多层的房屋,其大修基金则是按照购房款的2%比例收取。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开发商在交房入住时需要按照3%的比例来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因此具体的收取比例需要根据开发商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至于具体的收费金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济南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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