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缔造的房子,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分发布,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发布的,意义名是乡产权房,俗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分为三种缔造性质: 1、村委统建楼:这种性质的小产权房,其土地和房子建筑都是由村委出资筹建,村委的地皮,归于村委自建房,物业管理一般有村委直接接纳。购买村委统建楼,合同签署甲方是村委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方也是村委,全部责任由村委公司承担,购房者房款交予村委股份公司。 2、村委集资房:其性质是集体一同集资建房性质,合同的大体意义就是村委、开发商与购房者三方的一同出资建房,这个性质的小产权房在商场数量比例很高。合同签署甲方一般是村委及开发商,然后村委盖章,律师费方见证。其责任有村委及开发商一同承担,物业一般由开发商接纳,也有村委接纳的,购房房款交予开发商公司 3、开发商建房(农民房):此性质小产权房,缔造方小到个人,大到实力雄厚的开发投资公司。其地皮由开发商在村委购买后,然后开发建房,签署合同为开发商方和购房者一同签署。其责任和物业均由开发商方承担。 深圳小产权房数量占有商场楼盘60%以上,其规划大小不一,小产权房处理了深圳许多人的住房问题,成为深圳的房产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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