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业贷款买房不能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偿还商业银行购、建房及装修贷款申请提取的,在正常还贷一年后,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一年内的还贷款流水明细账、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的《公积金提取表》,经核查人民银行征信网查证贷款情况属实后,选择以下方式提取公积金:
申请每年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偿还当年应还贷款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余额的,还须提供贷款银行盖章出具的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余额证明,申请提取不超过贷款余额的额度。
提取所需要件:
1、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或者贷款结清证明
3、加盖单位公章的《荆州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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